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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方案公布如下:
1.“理论类”专业取消现场笔试校考,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书法类”专业实行书法类校际联考方式,具体报考办法另行通知。
3.“造型类”“设计类”专业保持现场校考,考生按先预报名后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预报名情况,采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进行专业初审,控制现场考试人数,确保考试安全,切实做好校考工作。校考时间初定在高考结束后一周内,具体报考办法及考点设置等相关事宜将于近日公布。
4.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校2020年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计划、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的报名、考试工作往后延迟,具体报考办法另行通知。
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相关考试安排,我校将及时作出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办官网(http://zs.gzarts.edu.cn/)及官微(GAFA_ZS)发布的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发送邮件至招生办邮箱(zsb@gzarts.edu.cn),我校将及时回复。
吉林大学2020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绘画、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省份招生。
不单独组织校考,采用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招生计划,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先原则,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面向吉林、河南、北京、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湖南等省份招生。
不单独组织校考,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下述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英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以上。
2、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江南大学2020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方案:
不再组织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采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已网上报名的华侨港澳台考生,采用 “提交作品集+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详情见附件《江南大学2020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修订版)》。已报名校考考生的测试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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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慎重研究决定,对2020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招生工作进行调整。
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取消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替代。
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美术与设计学类省(区、市)专业本科同批次统考合格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考生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4、同分排序原则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5、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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