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原内容:
北京印刷学院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办学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的先河。前身为 1958 年国家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学院;1961 年原文化学院印刷工艺系并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78 年,在其基础上组建北京印刷学院;2020 年被北京市确定为“高水平特色型大学”;2024 年,学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出版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经过 60 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在出版与传播、印刷与包装、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文、工、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以出版为学科专业特色、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被誉为业界名校。
(一)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 学校隶属北京市 ,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学校层次: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三)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颁发学历证 书类型为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 予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名称为 “ 北京印刷学院 ”。(四)办学地点:主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 二段) 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 盛街 206 号。(五)组织机构: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 ,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艺术类专业学历: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新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2025 年 1 月 2 日 16:00 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12:00。方式一:手机访问https://index.artstudent.cn/,下载并安装艺术升 APP,进入报名系统。方式二:登录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艺术校考报名专栏(http://zhaosheng.bigc.edu.cn/yzzs/yzxkbm/index.htm)。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可取消报名(报名截止之前可以调整1次报考专业),费用不退。 若网上缴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2025年1月12日 14:00—16:00(考生可于2025年1月10日11:00 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便于考生熟悉、掌握线上初试的拍摄要求和考试流程,线上初 试前,学校安排两次模拟考试(考试时间、时长与线上初试有所不同, 考生须至少参加一场)。第一场:1月10日19:00-19:30,18:30进入“网络考试” 第二场:1月11日19:00-19:30,18:30进入“网络考试”初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考试(线上考试),考生须在考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考试空间:独立安静的室内场所,一个封闭考场仅限一名考生。(3)考试设备等要求详见《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线上初试操作手册》。如考生未按以上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模 拟考试及线上考试三个步骤 ,所有步骤逾期均不予补办。初试结果于 1 月下旬在报名系统内开放查询,仅分合格与不合格, 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复试。2月23日进行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另行公告,请关注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及 “ 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 ”微信公众号。考试时,考生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考生在参加校考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学校相关 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 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3.合格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 ,我校将不再邮寄。4.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及时在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如下: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 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 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总数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 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 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的考生 ,按校考成绩排序, 由高 到低依次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不再递补录取。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如下: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按照生源地省(区、 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①对于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 化课成绩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或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比值、语文成绩、 数学成绩、 外语成绩。②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一)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 ,取消入学资格。( 二 )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三)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相关规 定。根据专业要求 ,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学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 字媒体艺术、 动画、 艺术与科技、 产品设计、 新媒体艺术专业。(一) 学校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 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 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 学生入学后全部 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校 区及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 750 元/学年-1500 元/学年。(二)学校全面落实“奖、贷、助、勤、补、免”资助体系,奖学金按学年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项目。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三)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若与有关省份政策有冲突将协商解决。(四)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发生, 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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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怀梦而至的你!